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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吃喝玩乐在株洲
乙方: 乙方品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微信公众号粉丝上门店消费提供优惠事宜,特订立本协议。
1.礼貌服务好甲方的每一位粉丝消费需求,营业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消费服务。
2.乙方同意使用由甲方提供的吃喝玩乐在株洲公众号系统进行消费交易及费用结算。
3.乙方可自主设置折扣(系统默认为九五折),甲方粉丝可享受乙方店内消费的合理折扣优惠。
二、微信粉丝消费收费结算与支付方式
1.粉丝到店微信支付的消费金额,经乙方申请提现即时转账到乙方绑定的微信账号;乙方绑定的微信账号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甲方变更。
2.粉丝在公众号商城系统购买的商品支付金额,在粉丝确认收货将入账乙方的商城系统账号,经乙方申请提现即时转账到绑定的微信账号。
3.每天转账次数限定在10次内且转账总额在10000元内,如有当天未转完的余额可第二天继续转账。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吃喝玩乐在株洲消费系统的维护及升级,甲方协助乙方入驻消费系统并负责培训乙方使用系统。
2.乙方可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促销设置及促销工具,乙方发现使用异常及时报甲方人员跟进解决。
3.乙方可自主设置折扣,但不能价格欺诈(如甲方粉丝优惠后的消费单价比其他消费者的单价还高),甲方有权立即提出改正,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如单方面终止合作,需提前十天通知甲方。
5.甲方不收取乙方押金,仅收取百分之3的微信转账手续费、促销商品百分之3的促销服务费,在推广期内减免乙方年费、系统服务费及微信转账手续费,推广期暂定为2021年12月31日止。
6.甲方如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十天通知乙方并结清费用,但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任何违约责任。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通过认证手机号自助认领店铺与签字盖章等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 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